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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建立“强制报告”制度,为未成年人筑起“防火墙”
来源:徐汇文明网   时间:2020-07-27

  何某离异,独自抚养两名儿童,因涉嫌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罪被逮捕,儿童陷入监护缺失困境。

  未成年人受到侵害向谁报告?保护措施由谁处理?人身危险由谁解救?

  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国家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探索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报告难、追责难等问题,徐汇区检察院着力构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打造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

  日前,徐汇区检察院召开推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研讨会,围绕强制报告的主体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需要强制报告的情形、工作机制、配套机制进行讨论。

  徐汇区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签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结合本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在区政法委的领导下,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妇联、团区委、区卫健委会签《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

  01.该细则明确强制报告的主体,包括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看护、医疗、救助、监护等特殊职责,或者不负有特殊职责但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

  02.厘清需强制报告的情形,包括未成年人存在或可能存在受伤、怀孕、流产等,遭受或疑似遭受猥亵、强奸等性侵害等十三种情形;

  03.细化强制报告的报告方式,包括电话、微信、短信、一网通办平台等,完善了强制报告工作机制和配套工作流程,强化责任属性,督促义务主体履职,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鼓励更多的公民和组织参与到保护未成年人的事业中;

  04.加强日常预防,定期组织联席会议促进联系沟通,用心、用情、用法打造徐汇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努力构筑规范、全面、高效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强制报告”细则实施后,何某孩子的监护终于有了希望。

  经学校报告,徐汇区检察院在第一时间介入,了解到何某处于离异状态,其前妻拒绝对两名儿童履行监护职责,并将儿童送至居住地派出所。徐汇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区未保办、区民政局、街道召开监护缺失困境儿童协调会,共商处置措施,着力解决监护缺失儿童的监护困境。经多方努力,学校对儿童落实心理疏导,其前妻将两名儿童接回照顾,并表示愿意履行监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