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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将在全国推广“浦东模式”
发布时间: 2016-06-17    文档来源:浦东文明网    

  6月16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举行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诞生20周年纪念座谈会。会议透露,最高人民法院将召开推进大会,在全国法院系统推行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宋晓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茆荣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靖等出席活动。

  作为全国首家建立知识产权庭的基层法院,浦东法院1996年在全国率先探索知识产权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三合一”审判机制。该机制后来被著名的知识产权专家郑成思先生誉为“浦东模式”。

  “浦东模式”可复制可推广

  20年来,浦东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审理了一大批具有典型意义的知识产权案件,为全国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

  随着上海自贸区的扩区特别是跨境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的快速发展,上海知识产权司法保障的需求剧增,浦东法院成立了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同时还设立了最高法院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联系点。

  宋晓明希望,浦东法院继续坚持服务大局,为国家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坚持务实进取,努力为知产保护新规则的制定探索新经验。宋晓明透露,最高人民法院将召开推进大会,在全国法院推行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

  在实践中成熟

  1995年,涉及假冒中美合资上海吉利有限公司“飞鹰”商标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分别诉至浦东法院。为确保审判质量,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庭与刑庭、行政庭密切配合,依法公正及时审结了假冒“飞鹰”商标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

  尽管三起案件的审判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审理中凸显的两个问题却引起了浦东法院的思考:一是刑庭、行政庭由于业务范围所限,缺乏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必备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二是三件案件审查认定的基本事实相同,对同一事实由不同审判庭分别审理,既造成审判资源浪费,也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还容易导致裁判标准的不统一。

  为此,浦东法院在1995年“飞鹰”商标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实践的基础上,以需求为导向,总结经验做法,提出机制构想,经上海高院批准,于1996年在全国率先尝试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2007年,黄浦法院借鉴浦东法院经验,由该院知识产权庭统一受理辖区范围内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案件;2008年8月,上海高院统一部署在设立知识产权庭的基层法院全面推广“三合一”审判模式;2014年,上海三级法院实现了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的全覆盖。

  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

  20年间,浦东法院创设了许多个“第一”:第一个试点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该项探索被写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若干意见》;第一批被授予“中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第一个成立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同时还设立了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联系点等。

  同时,浦东法院有多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通过审理涉世博中国馆工程商标刑事第一案、涉上海中心工程串通投标案、涉迪士尼形象著作权侵权案、大众点评诉百度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涉热播影视作品《女医明妃传》《芈月传》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确立裁判规则,规范竞争秩序。在“淘宝天猫”案、“寻龙诀”案中,依法适用诉前禁令,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悉,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庭由建庭之初的4人发展到19人,知识产权案件的收案量从1994年的11件,发展到2015年的2259件。

责任编辑: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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