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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讲法理也要讲情理
发布时间: 2018-12-25    文档来源:浦东文明网    

  近日,北京市一中院审结一起高校成年在读学生与父母间的抚养费纠纷,二审改判驳回了子女要求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因其已可独立生活。法官提醒,虽大多数父母基于情感,仍为读大学的子女提供生活费,但此为父母的道德选择,而非法定义务。(新华网)

  依照常理抑或人之常情来看,家人、亲属之间关系维系与调节,主要依赖于伦理和感情,而不是法律。亲人之间闹到要走法律途径解决争执纠纷,想必亲情淡薄已如万米高空的氧气。或许正是因此,大学生起诉父亲索要抚养费事件才会让公众有些错愕。

  在现代社会语境和深入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调节人们关系的最佳方式,包括亲人之间。在促进与实现公平与公正性方面,法律始终优于道德。亲人之间以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貌似少了人情味,但可以避免一些意想不到纠缠不清的“后遗症”,免得日后亲人之间“反目成仇”。中国过去长期属于人情社会,目前处于由人情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变过渡的艰难转型期。即便是现在,不少人一遇到事情,首先想到的不是诉诸法律,而仍是寄希望于托人找关系摆平。因此,“父子对簿公堂”势必引发一场舆论冲击波。

  “起诉父亲索要抚养费”案中大学生,固然已经成年,也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也还有更多高校学子绝大多数类似这种情况,但我们不能因此就斩钉截铁地主张家长不能再为他们提供在高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

  高校学习与中小学校的学习具有明显不同。中小学生尚未成年,在很多时候学生都需要老师与家长督促;而大学生已经成年,在校学习依赖老师督促的成分日益减少,更多是靠学子自觉主动学习。大学亦有意识地培养学子自觉或主动学习的能力。高校课堂教学时间缩短而自习及课外活动时间增多,目的就是要让学子拥有更多独立思考与学习的空间。只要学子好学上进,一心扑在学业上,在专业课程之外又扩大阅读视野,力求在校期间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其实也没有多少时间精力外出挣钱。此其一。其二,大学生做钟点工以及打暑假寒假工市场不够成熟规范,空间也不大,大学生藉此难以养活自己。况且,面向在校大学生的劳务市场在用工方面比较严苛,并非所有在校大学生都有外出挣钱机会。比如,有些家庭从在校大学生中聘请家教,只有极少数品学兼优或学有专长的学子方能入围。或许有人会说学子可以通过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助学)活动挣取生活费,只是高校勤工俭学(助学)有着很大的局限性:覆盖面很小,岗位较少,一般高校勤工俭学(助学)都实行申请制度,往往是家庭困难确有需要学生才可能申请到指标;收入不多,一般每小时只能挣到十几元钱,学子一周能有多少时间可以参加勤工俭学、一月能够挣到多少钱可想而知。

  尽管从法理上讲,“父母资助成年子女不过是道德、情感、习惯使然,并非法定义务”,然而从情理来说,即便不是法定义务,父母也可能仍要尽这份“义务”——从现实情况考察,在校大学生中又有多少人可以利用课余打工实现自食其力?你能让大部分家长都中止为正上大学子女提供生活费?

  大学生在读书期间,父母为其提供生活费用不仅可以理解,而且也无可非议——当然,假如父母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则应另当别论——对于父母要不要为正在高校读书子女提供生活费问题的讨论与裁决,我们首先要尊重法律尊崇法理精神,其次也要兼顾现实情况,也要讲情理。在校学子向父母要生活费与走出社会后的“啃老”是两码事。不管是“大学生起诉”案例中的父亲,还是其他在校大学生的父亲或母亲,一旦子女离开家庭支持,生活真的难以为继,不再为子女提供生活费未免显得冷酷无情。

  涂启智

  责任编辑: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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