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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写用户体验评价应一分为二看待
发布时间: 2017-11-20    文档来源:浦东文明网    

  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近日调查显示,日常消费时,46.4%受访者经常看用户评价,93.8%的受访者认为用户测评会影响自己的选择。对于代写用户评价的现象,60.3%的受访者认为是欺诈行为,应明令禁止。(11月16日《中国青年报》)

  用户或客户在网上留下的消费体验评价,确实引起一些消费者尤其是女性的关注。她们网购时,往往要花大量时间浏览用户评价,再据此决定买还是不买,以及购买某种商品哪一类型。“丁是丁卯是卯”的用户评价,一方面可为其他购物者提供参考,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商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正不足,最终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平。

  通常情况下,假如没有任何利益诱导(哪怕是蝇头小利,比如商家承诺用户给出一个好评向用户返还现金5元之类),用户或者消费者不会有兴趣写下用户体验评价文字。特殊情况下,当消费者购买到手的商品与当初网上图示反差太大,以致让消费者大跌眼镜惊呼上当时,消费者可能不要分文报酬也要留下恶评发泄一番。无论是好评与差评,用户体验评价一般都表现为三种类型:真实的评价,把购物感受如实描述出来;虚假或违心评价,此类评价往往会被商家牵着鼻子走,是利益驱使之下的产物;“半真半假”,这种评价感受也许是真实的,然而由于表述者词不达意,无形中拔高、降低或者歪曲真实感受。

  商家雇用网络“水军”代写留言,“无病呻吟”发表购物感受,以便吸引顾客掏钱,则属商业欺诈行为,应予坚决抵制。但还应该看到,有些时候,代写用户体验评价,确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有些消费者购买商品后,有在网上留言发表使用体验想法,但因为年龄较大、不会上网,或者文化水平较低、语言表达能力欠佳等因素,无法达成心愿,代写用户体验评价就应运而生。在一个家庭里,晚辈代长辈留言,老公替老婆代笔写下亲身感受,这些不仅可以理解,而且多数也真实可信。

  要让网上购物体验留言空间风清气正,需要消费者守住良知,不要被商家忽悠或者见利忘义——消费者要有“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意识,假如很多人在各个网络平台购买不同商品进而留下虚假体验,那么每个人最后都可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或说易粪相食。网络商家也应遵循商业伦理,不可自绝后路。网络平台监管作用更是不可或缺。

  当然,即便网上用户体验评价完全没有水分,都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消费者也只能将它们当作参考资料,而不能奉为“绝对的真理”,正如“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就算同一件商品,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体验,有些体验甚至大相径庭。所以,用户在网购时,面对纷纭体验感受须有定力,要根据自身条件与情况做出理性判断与明智选择。

  涂启智

  责任编辑: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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