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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沙探索“三位一体自治”模式
发布时间: 2016-03-03    文档来源:浦东文明网    

  日前,川沙新镇《进一步深化居民区自治工作的试行意见》出台,记者了解到,川沙新镇将一改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三方缺乏协作、各自为政的状态,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完善治理体系,增加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居民区治理。

  自治金助推自治项目

  小编了解到,华夏社区妙华居委会目前正在实践以“铺子工作室”为主打品牌的系列自治项目,该自治项目不仅解决了店铺噪音、污水扰民等问题,还将沿街店铺整合到社区,成为社区一支重要的共建力量。居民区书记王琼表示,项目推进中期待引入社会组织,促进自治能力的提升。“如果政府部门加大支持力度,这项工作会做得更好。”川沙新镇此次自治工作试行意见将探索“自治金”项目试点,每个居委可以申请上限为6万元的额度。“有了这笔自治金,我们便可以通过购买专业服务,促进居民区的自治工作继续深入下去。”王琼说。

  川沙新镇社建办主任马玉飞告诉记者,自治金项目试点三年,专项用于除工程类项目以外的事关小区治理和服务居民的自治项目,“川沙40个居委,镇财政增设240万元自治金项目,希望通过这个方式,进一步提高居委会的创新能力和自治能力。”据了解,自治金项目的实施细则也将同步出台。此外,在居民区工作人员的考核中,除了基础考核,还增加了成效考核部分,马玉飞说:“成效考核,很大程度上就是考核各居委自治工作的成效。”

  业主家园引导规范操作

  根据《试行意见》,川沙新镇将建立“新镇业主委员会行业协会”,协会性质是社会组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运作,政府委托其对镇域内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换届、日常运作等进行专业指导,建立定期培训和交流分享等工作机制,提升业主委员会成员依法履职的能力。业委会的专业性不够,遇到问题“不按规则出牌”,与居委、物业的协作沟通能力缺失,这曾是制约居民区自治的一块软肋。川沙某小区新成立的业委会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认为其不合理使用维修基金,然而,因为上一届业委会对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等规定了解不够,认可物业公司动用维修基金。最终因上一届业委会出具的文书合法有效,新业委会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业委会行业协会,就是我们打造的一个‘业主家园’,有了专业指导,就不会出现因不懂法而‘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现象。”马玉飞说。同时,还将引导物业公司依法有序运作,加大第三方监管,提高居民区评价在考核体系中所占的比重,“我们还将鼓励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自筹资金开展小区实事项目建设,政府将给予奖励,奖励资金规定只能用于小区公共服务事业。”

  据介绍,川沙新镇还将探索各类“三位一体自治工作站”的管理模式,让三方共同参与,协商共治,推进居民区难题化解。

 

                                                                              责任编辑: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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